行動廣告淘金熱 舊愛新歡誰與爭鋒?
電子商務時報 葉永祥
2009/5/25
想像一下,坐在沙發上悠閒地閱讀雜誌,內頁商品廣告吸引了你的目光,此時,只要拿起手機拍下頁面並利用多媒體簡訊回傳,即可獲得相關優惠訊息。拜行動視覺及傳輸技術進步所賜,消費者也可以利用行動科技在短時間內輕易取得商品折扣資訊或者是參加抽獎活動。


這類有趣的互動式廣告已大幅地改變了舊有市場的行銷規則,吸引了不少企業採用。在德國的麥當勞,使用者只要發送一則簡訊到特定分店,便可吃到免費餐點,而這群顧客也會不定期收到由麥當勞直接發送到手機的優惠券;在美國,讀者只要拍下Wine Enthusiast刊登在報紙的廣告並回傳,也可透過手機得到折價券,這樣的做法,不僅引起了消費者的廣大迴響,更成功地增加了商品的銷售數量。


當然行動廣告不只有「互動」的行銷模式。就手機的元素來看,目前業者主要透過三種方式來發送廣告:文字、圖片以及影音,其中後兩者的比重將越來越大。根據市調公司Gartner的研究報告預測,到了2009年將有70%手機具有照相功能,此趨勢助長了圖片與影音行動廣告的使用頻率。事實上以目前手機的使用情況來看,近兩三年前上市的手機基本上都具有接收這類多媒體簡訊的功能。


而行動廣告最大的優勢在於其「互動性」與「主動性」。不同於傳統媒體的單向傳播,使用者可以與行動廣告進行互動,並選擇他們認為有用的訊息;廠商也可以隨時得到用戶回饋的訊息,做為市場分析的依據。除此之外,近年來隨著手機功能日趨多元,可以接受支援更多不同類型的行動廣告,包含了文字、圖像、影音與動畫等,業者也可根據其需求進行創意組合,達到刺激消費者購買慾望。更重要的是,業者可依照使用者年齡、嗜好等特質提供「完全客製化」的廣告給用戶,將品牌價值與目標顧客準確的連結起來。


由於技術突破與成本降低,手機功能越來越多元,因此各國行動廣告使用比例正逐漸成長當中,那麼台灣呢?根據NCC公布的資料顯示,台灣手機的普及率已經達到108.8%,門號數更超過了2,503萬,平均每個人擁有一個以上的門號。《動腦雜誌》日前進行一項「廣告主2009最想把行銷預算投注在哪?」調查指出,約有16.5%業者願意投注在行動廣告上。由此可見,台灣確實存在著發展行動廣告的條件,而國內搜尋引擎龍頭Yahoo!以及電信業者遠傳等也陸續在行動廣告市場中布局。


科技的發展與手機的高普及率確實讓國內行動廣告市場蘊藏著許多商機,行動廣告看似可更直接的與目標使用者進行互動進而刺激其消費意願,但目前台灣整體市場仍以文字簡訊廣告為主流,未來是否能搭上多媒體的互動趨勢,則要視業者是否能端出不同的創意點子與消費者的接受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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