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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六成民眾對於職場性騷擾中的肢體觸碰最難以接受
資料來源: 波仕特市調網
2009/12/31

近來在社會版新聞中,性騷擾案件層出不窮,尤以職場性騷擾的相關新聞最多,連純樸的校園職場也受到波及,因此波仕特線上市調(http://www.pollster.com.tw)在12/21~12/23針對15~65歲上班族會員進行「職場性騷擾」相關問題的網路民調。



首先,詢問受訪者「是否清楚『職場性騷擾』的定義」。有六成一的受訪者「清楚」及兩成四的人「非常清楚」職場性騷擾的定義,總計八成五,表示大眾對於發生在周遭的事件有相當的關注力,所以會去了解。不過,仍有一成五的受訪者「不太清楚」,對於相關的知識需要再教育,因為這是人人都應該要了解的常識。





再來,詢問受訪者「認為職場性騷擾通常發生在什麼對象上」進行調查。八成四的受訪者認為是「男性對女性」,一般來說,男性通常較為主動,若對女性有好感,但卻不清楚範圍界定時,最容易產生性騷擾的狀況。有72.41%的受訪者認為是「上司對下屬」,有些上司會利用職權,行使不當行為時,就容易構成職場性騷擾。調查結果與新聞報導相去不遠,正反映出普遍上班族對於性騷擾的認知。





性別不同,對於對象的認知上有些許差異。除了「男性對女性」最多是共同的認知外,「女性對男性」的選項上,男性選擇的比例較高(男性10.43%,女性6.58%),也許由於是否為當事者而產生的差異,再加上男性好面子,以及社會普遍觀感的既定印象,讓男性較難開口訴說這類問題,但在不記名的問卷調查中,卻可能顯現出來。



對象認知上的差異,也反映在不同的年齡層上。在「上司對下屬」的選項中,年紀愈輕比例愈高,反之「同事對同事」卻是年紀愈長比例愈高。由於年紀輕,普遍處於較低的位階,所以最易遇到上司對下屬的性騷擾事件;而年紀愈長,也許本身已是主管了,會遇到的狀況就比較可能是同事對同事之間的性騷擾狀況。





再進一步詢問受訪者對於「哪一種職場性騷擾行為最令人難以接受」。「肢體上的觸碰」是較直接且具有侵略性的行為,因此有近六成比例難以接受。占有23.38%的「條件式交換」,似乎認為給予一些相對的報酬就可以為所欲為的行為,也讓人感覺相當的受辱。雖然很常遇到的「帶有顏色的眼光」和「開黃腔」的行為也讓人不舒服,但相較之下,沒有那麼嚴重。





性別不同,對於行為的忍受度呈現明顯差異。有63.27%的女性最難忍受「肢體上的觸碰」,因為感覺受到很大的侵犯,尤其女性的胸部若被碰觸,最令人難以接受。而接近三成的男性對於「條件式交換」較難接受,這與性別不同所遇到的性騷擾方式也不同有很大的相關性,男性較少遇到因肢體上的碰觸而形成性騷擾,但在條件式交換上確有較大的機會遇到,所以比例明顯高出女性許多。





自民國九十四年「性騷擾防治法」公佈實施後,對於性騷擾有了明確定義,也有了相關罰則,讓民眾了解到要好好維護自己的權益,也讓有意圖犯罪者知難而退。這是一個民主社會進步的象徵,因為一個性別真正平等的環境,才能營造出合諧的社會氛圍,也才有更大的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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